回火是將淬火后的耐磨板重新加熱到以下的某一溫度,保溫后冷卻到室溫的熱處理工藝方法,是零件淬火后必不可少的後續工序。 回火的目的。耐磨板一般不能直接使用,這是由於:①零件處於高應力狀態(可達300一500MPa以上),在室溫下放置或使用時很易引起變形和開裂;②淬火態(是亞穩定狀態,使用中會發生組織、性能和尺寸變化;③淬火組織中的片狀馬氏體硬而脆,不能滿足零件的使用要求。
通常耐磨板淬火所得的馬氏體和殘餘奧氏體都是*非平衡組織,它們都具有向穩定組織轉變的自發趨向。但是這種轉變必須依靠Fe、C原子的擴散才能實現。室溫下原子擴散困難,耐磨板的組織基本上不發生變化。而升高溫度並持續一段時間,增強了原子的活動性,為淬火組織的轉變提供了條件,這就是回火過程。 因此,耐磨板必須及時進行回火,以減少或消除淬火應力,並獲得所要求的組織和性能。 需指出,回火組織與連續冷卻組織或等溫冷卻組織有所不同,尤其是中高溫回火以後。耐磨板中的組織微細,是均勻細小的彌散狀態,強度和韌性配合良好。另外,耐磨板的板條馬氏體本身就處於強韌組織狀態,工程上只需採取在200℃以下回火(甚至不回火)的工藝,以保持其強韌性。